近年来,海盐县局强化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凝聚起供应商、中介机构、采购人等政府采购诚信合力,促进县内政府采购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一、规范采购管理,实现供应商“全监测”。将信用约束机制引入到政府采购活动,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实行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出台相应联合惩戒措施。2020年共监测供应商459家商品2068个,对38家违约供应商进行约谈,对51个违约商品在政采云平台公示,从公示之日起按违约程度进行1—3个月的商品下架处理。
二、创新监管方式,实现项目公告“云监管”。针对政府采购不可逆特性,改事后监管为事前,通过对采购项目公告内容在线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和代理机构法律意识。2020年对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的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内容进行在线监管,累计完成74个100万元以上项目和132个100万元以下项目。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高能效”。从2020年起,全面推广运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实现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现系统全程留痕、可追溯和全程监管;构建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多部门联合等形式对政府购买服务、代理情况、集中采购机构等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维护政府采购领域良好秩序。